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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已在松麓关应征入伍两个月,日日操练、从无懈怠,郑把总十分赏识他,让他做了个小旗,带着十人的队伍,今次是第一回真正上战场。
大成朝廷的出兵,并未让巴林顿人与刺列部收敛,上个月他们联合起来又洗劫了松麓关东北部的两个小部落,林肃将军在与部下商议后,决定不再像去岁刚到松麓关时那般冒进,放弃了直攻刺列部老巢,而是选择先收复被他们攻占的周边小部落。
这塔娜河畔的塔林部,就是定下的首个目标,郑把总的这一支兵马,则被分进了前锋部队。
同队的人大多担惊受怕,暗叹倒霉,刚入伍就要上战场,还是打头阵的那个,运气实在算不上好,唯温瀛一个,神色始终淡定如常。
对他来说,这却是莫大的机会。
他要往上爬,他需要军功,他不怕死。
卯时四刻,天际朝霞最绚烂之时,冲锋号角终于吹响。
温瀛握紧手中长枪,在一片震天杀声中,没有丝毫畏惧,趟着春日几近干涸的河水,奋勇朝前冲去,霞光映进他浓黑双眼中,灼亮异常。
再之后,他的眼瞳逐渐覆上血色,温热鲜血浇上他的脸,无数刀光剑影在眼前闪动,他的脑子里仅有一个念头,杀!杀!杀!
他只有杀更多的人,才能换得更大的军功!
呜咽风声起,合着摧枯拉朽的厮杀声响,鲜血染红了河水,亦染红了脚下每一寸青草。
傍晚之时,大获全胜的朝廷兵马开始收拾清扫战场。
温瀛受了轻伤,肩膀上被划了一道口子,被送回军营包扎上药。
他手下十人死了四个,而他斩首九级、重伤十数,战功不但在一众新兵中一骑绝尘,许多已入伍数年的老兵都远不及他。
当日的军中伙食里多了荤腥,人人都分到了两块肉和半碗酒,军营上下一片喜气洋洋。
温瀛默不作声地坐在火堆旁,大口吃完饭菜,再仰头将酒倒入嘴中,抬起手背,用力抹去唇边酒渍。
郑把总自营帐里出来,瞧见他这副模样,走过去,又递了一壶酒和半碗肉给他:“拿着。”
温瀛没有推拒地接下,起身与他道谢。
“你小子厉害,比我当年第一次上战场都厉害,我果然没看错你。”郑把总哈哈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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