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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哥是个很聪明的人,自然知道我对他抱着什么样的心思。
只不过他一直当作什么都不知道,然后在某条边界线心照不宣地和我一起演兄妹相亲相爱。
虽然十六了,但我好像还是小女孩一样,撒娇让我哥买花边繁杂的洋装、花里胡哨的中古装饰品,收藏各种年代的古董——并不是多么喜爱这些东西,只是想找个借口恃宠而骄。
其实我用不着撒娇,这点小女孩的爱好对我哥就像是买一根糖一样简单,但我知道他爱看我毫无顾忌的要各种东西,爱看我长不大似的跟他闹,所以我有时其实不是那么乐意撒泼打滚,多数时间是为了满足卜千秋的恶趣味,才把自己雕琢成了这般蛮横无理的样子。
他不怕我不成器,不怕我惹事,不怕我花天酒地,我哥只怕我会不会不开心,会不会难受。
哥在我印象里,永远是神明一样的人。
我记得小时候卜盛辉喝醉了酒抄起凳子往我身上劈头盖脸地砸,我哥放学进家门的时候看到了,半大的少年人一秒都没犹豫,拎着书包往自己亲爹头上扔,拽着他的衣领往墙上撞,一下又一下。
十几岁的孩子,为了保护妹妹和自己的父亲殊死搏斗。
我记得那天天气不太好,下着雨,我哥收起伞进门,下一秒书包就砸到亲爹身上。书包的主人把我挡在身后,沉声道:“我允许你打她了?”
他身材偏瘦,可能是因为少年期间操心太多,焦虑的事情太多,刚满十八岁那年带着我搬出去,整天忙学校和家里的事,年纪轻轻额角愣是生了一片白发。
我属于那种特别早熟矫情的孩子,从小就一身的无病呻吟文艺细胞,看了不少闲书,但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一夜白头。
我给我哥写过不少东西,小时候写蹩脚的词句,学着名家写散文随笔,后来大了一点,又写过很多关于我哥的事情,只不过依旧拿腔拿调。
哥跳级,十六岁读完了高三,保送留英,学的是计算机,潜心研究自己的项目。
谈起这些陈年旧事,我不禁有点想笑,电视报纸上每天报道那么多辍学少年打工供弟弟妹妹上学,我们这种狗血剧情居然没人发现。苦难的人那么多,除了我哥谁顾得上理我这种自轻自贱的神经病。
儿时的我对于自己有清晰的认知,几乎带着一种成年人的刻薄审视皮囊之下自己小小的灵魂。那时候我其实特凉薄,对于谁都是一副无所谓样子,有时候翻看起那时的照片,震惊于八九岁的自己为什么这么恶毒,又庆幸于八九岁的自己幸好这么恶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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