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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森森哭笑不得:“你想象力太丰富了,我只是觉得单身生活舒适简单。”
“你想过的生活就是吃斋信佛?呵,果然够清心寡欲。”佟煦朗冷笑。“那你他妈的为何又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出来招蜂引蝶?”
林森森听了霎时惊怒不已,脸色一阵红一阵白,她试着平定剧烈的喘息,嗓音微颤的说:“请注意你的形象,佟上校。”
“注意形象有屁用,你会多看我两眼吗?”佟煦朗不屑的冷哼。“记得你今天说过的话,别让我看到你跟任何男人在一起,那样我会唾弃自己今日的眼光。”
林森森也觉得心冷,但表情已恢复沉着自若:“请问我可以走了吗?”
佟煦朗用力拉开房门,不看她:“慢走不送!”
林森森笔直的从他面前走过,毫不迟疑的走出房间。在楼梯处撞见上来催他们吃饭的沈碧芯,她仍能保持有礼的态度谦恭道:“沈阿姨,不好意思,我有事先走了,下次再来拜访您。”她心里想着:不会再有下一次了。
“诶,这是怎么了,森森啊,森森,别走啊。”沈碧芯追下楼,楼上传来“砰!”的一声巨响将她吓了一跳。她哀叹了一声,这小子的牛脾气又发作了。
也不怪,佟煦朗从小就聪明出众,凡事都是手到擒来,因着他过人的才干,长辈都宠着他,同辈都顺着他,周围的女孩子更是恋着他,几时碰过这种钉子?让他遇到一点挫折也好,太顺遂只会更自傲,也该有人挫挫他的锐气了。
看样子这小子的晚饭要省下了,沈碧芯望着餐桌上丰盛的菜肴,决定打电话问问老头子要不要带几个部下回来吃饭。
林森森在电脑前坐了半天,却无心写作。到底还是被那个自以为是的家伙影响了情绪。竟然说她招蜂引蝶,真是天大的笑话,爱美之心人皆有之,难道穿得好看一点就是为了招惹男人吗?还说她吃斋信佛,干脆直接说她是尼姑得了。她只是喜欢吃素,爱看佛经故事,爱听佛教音乐而已,还没达到宗教信仰的境界。也不知他是哪里听来的传闻。莫怪人说传言总是扭曲得可怕,明明是市长家的猫死了,传出去就变成市长死了。哎,不想了,写作进度已经落下了,管他们怎么传,她林森森是什么样与他们何干?至于佟煦朗,大概也做不成朋友了。这种难伺候的主,她还高攀不起呢。
两个月后的一天,当林森森就快忘了这个男人的存在,他却再次出现在她的视线里。这天林森森打字打得心烦出来逛逛街,没想到冤家路窄,居然在商场里看到了佟煦朗,而且还遇见了不只一次。第一次看到他,他正立在一个水晶首饰柜台前,身旁有个娇小玲珑的女孩,更衬得他高大威武。最稀奇的是他穿了军服来逛商场。在林森森印象中,他休假日一直是以便服出现在她面前的。不可否认,军服更符合他硬朗挺拔的气质,好似他生来就该穿军装。第二次是在一个化妆品专柜前,那名女孩坐在凳子上让专柜小姐试妆,佟煦朗则站在她身旁看着。第三次是在女装区,他们正在挑衣服。也不知他是真的没看见她还是看见了当没看到,反正一次也没跟她打招呼。很奇妙的,林森森心里首次为了一个男人感到些许失落。
傍晚,林森森沿着路灯晕黄的路面悠闲的散步回家。还没走到小区入口,远远就看到一个身姿挺拔的人站在那里,手里拎着一堆东西。她的心跳忽然加速起来,预感使她加快步伐。走近一看,那不是佟煦朗还有谁?她抑制住内心的喜悦,平和的上前打招呼:“嗨,好久不见!”
佟煦朗看到她也是禁不住欢喜,他大步跨到她面前,目光贪婪的注视着她。两个月不见,他竟对她几乎思念成灾。上次不欢而散之后,他也想忘了她。可她的身影已占据了他的整个心房,要驱逐谈何容易。后来他也渐渐想通了,感情的事急不来,既然她有心结,那他只有继续努力。
今天下午,佟煦朗从空院出来,顾不上回家就直奔商场想买些东西讨林森森欢欣,顺便为上次的事情赔罪。可在里面晃悠了半天也拿不准该买些什么,正巧这时遇到了军区大院里的邻居路姚。他二话不说就拽着路姚帮他出主意。佟煦朗想起林森森手腕上总戴着几串水晶珠琏,于是在路姚的陪同下去挑选水晶饰品。而后的化妆品和衣服自然也是路姚帮忙选的。可他没想到正当他们悉心挑选礼物的时候,那情景早就被林森森尽收眼底。林森森毫不例外的将路姚错当成了他新交的女朋友。
“森森,上次的事情是我不对,这些东西你收下就当给你赔罪。”佟煦朗把手里的大包小包往她怀里一塞。
林森森看着满怀的物品,苦笑着说:“就算你佟大少爷有钱也犯不着这么显摆吧。赔罪我心领了,东西你拿回去。”说着又将物品全数往他怀里推。
“你别犯傻了,这些女人的东西我拿回去给谁用?”佟煦朗用手挡着:“再推,再推我抱你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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