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盛子越一出生就送到了外婆家,是徐云英一手带大,和小舅舅感情最好。想到书中这个小舅舅的命运,从地上爬起来的盛子越伸出手在陆建华的脑袋上揉了揉。
这个自小就调皮的小舅舅,高中毕业后先在建筑工地当小工,后来做了包工头,赚了钱却守不住财富,学人赌钱、嫖女人,好好的家庭搞得四分五裂。
正要说话,盛子越感受到一道灼热的视线,抬眼一看,书中女主陆蕊就在眼前。
第3章 收音机3
重生女主陆蕊就在眼前。她此刻还没有大名,家人唤她“大妹”。
三岁多的孩子,瘦弱娇小,头上扎了朵水红色绸花,身上穿着件棕红色灯芯绒罩衫。罩衫左胸位置缝了块白色猫咪布贴,猫咪那两只红宝石般的眼睛不知道是什么材质,在阳光下闪闪发亮,十分显眼。
这衣服是盛子越的。原主在梦里和她唠叨说小时候有一件只穿了一次的衣服,因为陆蕊喜欢,陆桂枝就送给了她。为什么把自己的衣服送人却不问问她是不是舍得,为什么才大一岁的姐姐就得事事让着妹妹?
这种憋屈感,让她记这件衣服记了一辈子。
盛子越走到陆蕊跟前站定,从她头上的水红色绸花一直打量到脚上的崭新布鞋,得出一个结论:果然重生女主的生活水准比原主要高出不少,难怪原主感觉委屈。
四岁半的盛子越比三岁半的陆蕊高出一寸,目光对视,空气里莫名多了丝火.药味。
陆蕊重生回来才半个月,一听说盛子越来了,她马上跑到屋里找出这件猫咪衣服穿上。她就是想气气这个陆家团宠,谁让奶奶、叔叔只喜欢她。
陆家团宠又怎样?陆家就是团烂泥巴,谁陷进来都得脱一层皮
早早病亡的奶奶、天天咳嗽的爷爷、考了四次大学都名落孙山的三叔、老实巴交碌碌无为的四叔、赚了点钱就完全飘了的五叔……只有陆桂枝这个傻子,才会无止境地付出。
感谢老天给她这次重生的机会,这一世再不能听信母亲的话,高中没读完就去打工,拼尽全力贴补两个弟弟。
一定要抓住改革开放的好时光努力赚钱,我要翻身做富豪!
想到这里,她看向盛子越的眼睛里多了一丝高高在上的悲悯,还有一份知道未来走向的窃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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