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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驰野贴着骨扳指,想起了许多事情。
这骨扳指并不是他的东西,最初它属于锁天关的冯一圣。冯一圣战死,把扳指留给了左千秋。左千秋戴着这枚扳指,在天妃阙一战成名,射杀了自己的妻子。
左千秋因此白了头,也因此一蹶不振。功名已成,人却死了。左千秋再也没办法上沙场,他那双曾经打下天妃阙不世之功的手,再也无法自如地去握弓。
萧驰野小时候跟着左千秋,问他:“你怎么会射杀自己的妻子?”
左千秋磨着弦,说:“你真的想当个将军吗?”
萧驰野点头。
左千秋说:“那就不要成家。将军百战死,这其实不可怕,可怕的是为将者十有八九要面临抉择。你想要的,你要承担的,那都是不同的东西。”
左千秋落寞地看着弓,草场的风吹拂着他的白发,他怔怔地说:“我希望你永远不会陷入那样的绝境。人到了那种地步,不论怎么选,都会死的。”
“你救了天妃阙的数万人,”萧驰野趴在栏杆上,“你为什么不要封号?”
左千秋笑起来,他说:“因为我战死了。”
萧驰野长到十几岁,才明白左千秋的话。天妃阙一战,左千秋爱妻受俘,他只能在开门受降、闭门死战里选择一个。
左千秋哪个都没选,他单枪匹马出了城,拉弓射杀了自己的爱妻。
传说那一箭是他此生最稳的一次,千万人里,直取要害。那一夜暴雨如注,没人知道他有没有失声痛哭,也没人知道他何时白的头发。等到天亮兵退,左千秋站在皑皑白骨上,给妻子收了尸。
从此“雷沉玉台左千秋”名声鹊起,敬重他的,背地里也会骂他。一个人绝情成了这样,常人只觉得他是洪水猛兽,好似他们做将军的,天生就这么冷酷无情。
萧驰野很爱惜这枚扳指,但他也很畏惧这枚扳指。他害怕自己有一日也会陷入两难,所以他从不轻言喜欢。
晨阳跟了他这么久,至今也不知道他的喜好。他爱什么酒,好什么菜,穿什么衣,真真假假全部混杂在一起,没人分得清。
离北,离北!
仿佛只有这两个字才是他无法遮掩的命门,他已经尝到了因为欲望而受制于人的滋味,他怎么能再为自己寻求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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