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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几步,远离了夜宵摊子,多是匆匆赶路的行人。一身工作装收工返屋企,或背心短裤人字拖,在楼下买过宵夜又上楼去。
百分百湿度的天气,无人情愿待在室外做人体除湿器。
土生土长南方人,二十年依旧不够向南珺习惯这鬼天气。但他此时跟在余回身后,一呼一吸依旧潮湿,却不再如先前那般恼人。
一黑一白两套高定,行在入夜的港市贫民区,格格不入,又吸足眼球。
向南珺没想到自己一句如实回答,将好不容易搭上的话就此扼杀。他不甘这样沉默,主动开口:“我以为...你会问我为什么。毕竟...当初我一副好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。”
余回转过身,背着光,倒退着走。他从善如流,开口问道:“所以为什么妥协?”
“因为有了更想要的东西。”
余回停下,整个人落在路灯光里:“想要过学习艺术?”
“嗯!”向南珺毫不犹豫地点头,重复一遍,语气愈发坚定,“想要过学习艺术。”
他的眼睛里有光,好神气,连发丝都在飞扬。
有目标总是好的。少年的壮志来去都快,今夕是这个,明朝又变成那个,每一个都是最想要,永远都走在追寻的路上。
余回有些羡慕,向南珺似乎永远都迎着光走,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。而他毕生枯竭得似乎只剩下一个目的,供养着树上最后一朵将枯的花。
他没有下一站。走完这一程,就慷慨落入土里,做护花的泥。
这是二十五岁生日时,余回定下的目标。
走神的功夫,向南珺几步行至他身边。余回重新迈步,两人并排,似无目的漫步。
“你呢?怎么到港市来。”向南珺侧过头,抬眼看他,“那年国庆假期我又回去,邻居那位阿婆说你卖掉了宅基地,不知道去了哪里。”
俯视的视角望下去,那张巴掌大的脸更只剩尖削下颌,唯有那双眼,总是炯炯有神。
“能为什么,为钱咯。”余回低头,碎发阴影遮在脸上,隐去眼底浮动神情,“没学历没背景,留在大陆早晚也是进厂,不如到资本主义的怀抱里放手一搏,至少现在吃喝不愁,领先大多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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